【注意事項】
【注意事項】
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個人衛生用品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個人衛生用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因個人衛生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或有保存期限等問題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,非商品瑕疵恕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,下單前請務必考慮、詢問清楚!一經拆封、剪標、使用不當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【退貨說明】
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
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。
【退貨說明】
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