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acebook
李李仁代言醫之方全新強酵益生菌

銷售品號:967307791

promoTagTV離島配超取

李李仁代言醫之方全新強酵益生菌

◎ 幫助消化 促進新陳代謝

市價$6,000
網路價$2,980
東森幣最高回饋  596 枚
使用東森幣最高折抵  238 元
tutorial1
銀行活動
  • 星展銀行
  • 玉山銀行
  • 台新銀行
  • 第一銀行
  • 遠東銀行
  • 聯邦銀行
  • 合作金庫
  • 匯豐銀行
  • 臺灣銀行
  • 陽信銀行
  • 凱基銀行
  • 上海銀行
  • 安泰銀行
  • 美國運通
  • 銀角零卡
  • 悠遊付
  • 全盈+PAY
  • 遠信免卡
  • AFTEE
  • icash Pay
  • Pi 拍錢包
  • 合庫$2,500+遠東$1,500
  • 配送方式
    東森出貨 / 快倉超取/ i郵箱
  • 付款方式
  • 分期付款
    限一次付清
找相關
相關商品
商品詳細介紹

-醫之方 MD Formula- 來自長庚團隊的專業配方

台塑生醫以關懷國人健康為使命,從專業保健的面向出發,整合台塑生醫聯合研發中心、長庚醫院、長庚大學、長庚科大等產、醫、學跨界資源,共同開發出不同族群專屬的健康保健品,從配方設計、原料選擇、生產製造至效能與安全性檢測,均由長庚團隊專業把關,守護您闔家健康。

-黃金配比存好菌 有酵幫助消化

多種複合專利益生菌,使排便順暢

19種綜合消化酵素促進食慾

添加專利黑酵母發酵物,關鍵保養,維持活動力

通過多項檢驗標準、安心有保障

商品規格
主商品:樂齡益生菌Plus複方粉末食品(3公克/包,14包/盒)*7盒
成分:乳糖、蔗糖、難消化性麥芽糊精、D-山梨醇(甜味劑)、葡萄糖、嗜熱鏈球菌(含麥芽糊精、嗜熱鏈球菌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)、綜合酵素[含麥芽糊精、澱粉分解酵素、植酸酵素、葡萄糖澱粉酵素RO、複合酵素(含脂肪分解酵素、蛋白質分解酵素、澱粉分解酵素、麥芽糊精)、中性蛋白質分解酵素、鳳梨酵素、蛋白質分解酵素4.5、轉化酵素、蛋白質分解酵素3.0、半纖維素分解酵素、果膠酵素、α-半乳糖苷酶、蛋白質分解酵素AM、脂肪分解酵素、胜肽分解酵素、乳糖分解酵素、蛋白質分解酵素6.0、澱粉酵素、纖維素分解酵素AN]、阿拉伯膠、鳳梨果汁粉(含鳳梨濃縮汁、麥芽糊精、檸檬酸、香料、β-胡蘿蔔素)、乳果寡醣、蘋果濃縮汁、果寡糖、二氧化矽、香料(含乳糖、二氧化矽、β-環狀糊精、丙二醇、香料)、黃金奇異果粉(含黃金奇異果粉、微結晶狀α-纖維素、二氧化矽)、DL-蘋果酸、檸檬酸、β-胡蘿蔔素[含葡萄糖漿、阿拉伯膠、中鏈三酸甘油酯、蔗糖、L-抗壞血酸鈉(抗氧化劑)、β-胡蘿蔔素、二氧化矽、維生素E(抗氧化劑)]、酪酸菌(含麥芽糊精、酪酸菌Clostridium Butyricum)、雷特氏B菌(含雷特氏B菌Bifidobacterium lactis、麥芽糊精)、龍根雙歧桿菌(含龍根雙歧桿菌Bifidobacterium longum、麥芽糊精)、比菲德氏菌(含麥芽糊精、比菲德氏菌Bifidobacterium bifidum)、比菲德氏短雙歧桿菌(含比菲德氏短雙歧桿菌Bifidobacterium breve、海藻糖、玉米澱粉)、芽孢乳酸菌(含麥芽糊精、芽孢乳酸菌Bacillus coagulans)、副乾酪乳酸桿菌(含麥芽糊精、副乾酪乳酸桿菌Lactobacillus paracasei、微結晶狀α-纖維素)、鼠李糖乳桿菌(含鼠李糖乳桿菌Lactobacillus rhamnosus、麥芽糊精)、嗜酸乳酸桿菌(含嗜酸乳酸桿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、海藻糖、玉米澱粉)、黑酵母發酵物(含β-聚葡萄糖)
原產地:台灣
保存期限:2年(係指在未開封狀態且正常條件下之保存)
保存方法:請置於陰涼乾燥處,避免陽光直射
體驗說明
主商品:台塑生醫樂齡益生菌複方粉末食品PLUS(3公克/包;14包/盒)*7盒(開放一盒體驗,退貨須退回)
使用方法說明
每日1包,於午餐或晚餐任選一餐,餐前30分鐘搭配開水食用 (水溫需40°C以下),請依建議量食用,多食無益
注意事項
【注意事項】
1.3歲以下小孩,請先洽詢醫師或藥師再行食用。
2.本產品含有牛奶及其製品、大豆及其製品、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。
【退貨說明】
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
  1.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  2.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  3.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  4.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  5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  6.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