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注意事項】
1.送達地點有否限制:限雙北區域出貨(其他區域需加收500元跨區費用),外島恕不接單,並台灣各區跨區費用將於客服電聯時確認
2.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十天猶豫期之權益,但退回產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( 保持產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 ) 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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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退貨條件: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辦理退貨,商品一經安裝、使用或損毀即不可退貨,退貨必須保留紙箱及商品組合之齊全及完整性
【退貨說明】
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。
【廢四機回收服務重要說明】
- 東森購物配合環保署廢四機回收服務。
廢四機定義:限於環保署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或冷、暖氣機之報廢品。其定義範圍如下:
- (1)電視機:使用交流電,包含影像管類、非影像管類及彩色影像投射機(指內投式彩色影像投射電視機),並含有或預留電視調諧器(Tuner)位置,或螢幕對角線尺寸逾二十七吋之影像輸出裝置。
- (2)洗衣機:洗衣容量為乾衣六公斤以上十五公斤以下者。
- (3)電冰箱:使用交流電,容量八百公升以下,以壓縮式且兼具冷藏及冷凍功能或電動吸收式之冰箱、冰桶。
- (4)冷、暖氣機: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八○○○仟卡/小時(kcal/h)或九三○○瓦(W)以下之窗型、箱型或分離式冷、暖氣機。但不包括水冷式冷、暖氣機及機動車輛、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之冷、暖氣機。
- 新購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或冷、暖氣機時,販賣業者應提供同項目、數量、時間及同送達地址之廢四機回收(搬、載運)無償服務。但不包含為搬運、拆卸而動用大型機具、工程或危險施工等。請於交付廢四機時向業者索取回收聯單。消費者本人簽名確認已被口頭告知或知悉上述權益。
- 消費者若對於廢四機回收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「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-085-717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