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注意事項】
●購買前,請先確定家電擺放位置空間的尺寸,及樓梯、電梯、門寬等運送路徑寬度,尤其轉彎處至少要大於商品寬度〝15公分〞
●依廢四機回收(冰箱、電視、洗衣機、冷氣)回收機體須以人力可搬移之原則。
●如搬運商品如須拆門需先自行處理。
●商品審閱期不是試用期,商品不提供拆封及試用。
●商品一經拆封使用,除產品瑕疵外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●商品內附原廠保證書及購買證明,請妥善保留以維護售後服務權益.
●商品送到府,拆箱檢查當下發現有任何撞傷或瑕疵,請當下馬上拒收,並且來電告知客服。
●收到商品請將外箱保留至少七日,避免影響商品鑑賞期內瑕疵退換貨。
●退、換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(不得有刮傷及使用),且有完整的包裝,包含外紙箱、配件紙箱、保麗龍、保護袋、贈品等廠商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,缺件刮傷皆【拒絕退換貨】。
●業者無任何協助退貨整新之義務。
●商品只要拆箱、定位、插上電源、一經安裝,只要有上述任依情況,除新品瑕疵,將無法退換貨並無法退回已回收之舊機。
【退貨說明】
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。
【廢四機回收服務重要說明】
- 東森購物配合環保署廢四機回收服務。
廢四機定義:限於環保署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或冷、暖氣機之報廢品。其定義範圍如下:
- (1)電視機:使用交流電,包含影像管類、非影像管類及彩色影像投射機(指內投式彩色影像投射電視機),並含有或預留電視調諧器(Tuner)位置,或螢幕對角線尺寸逾二十七吋之影像輸出裝置。
- (2)洗衣機:洗衣容量為乾衣六公斤以上十五公斤以下者。
- (3)電冰箱:使用交流電,容量八百公升以下,以壓縮式且兼具冷藏及冷凍功能或電動吸收式之冰箱、冰桶。
- (4)冷、暖氣機: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八○○○仟卡/小時(kcal/h)或九三○○瓦(W)以下之窗型、箱型或分離式冷、暖氣機。但不包括水冷式冷、暖氣機及機動車輛、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之冷、暖氣機。
- 新購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或冷、暖氣機時,販賣業者應提供同項目、數量、時間及同送達地址之廢四機回收(搬、載運)無償服務。但不包含為搬運、拆卸而動用大型機具、工程或危險施工等。請於交付廢四機時向業者索取回收聯單。消費者本人簽名確認已被口頭告知或知悉上述權益。
- 消費者若對於廢四機回收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「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-085-717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