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注意事項】
請注意: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,您享有商品貨到日起7天猶豫期解約退貨之權益。但提醒您,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除為檢查商品所必要外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主商品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…等)。
運送服務:
1.我們所提供的產品配送區域範圍目前僅限台灣本島。
2.商品之實際配貨日期、退換貨日期,依我們向您另行通知之內容為準。
3.針對大型家電,我們將於完成收款確認後,將會有專人與您確認相關配送細節等的聯繫。
4.偏遠地區、其它加價費用,皆由廠商於約定配送時一併告知,廠商將保留出貨與否的權利。
【退貨說明】
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。
【廢四機回收服務重要說明】
- 東森購物配合環保署廢四機回收服務。
廢四機定義:限於環保署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或冷、暖氣機之報廢品。其定義範圍如下:
- (1)電視機:使用交流電,包含影像管類、非影像管類及彩色影像投射機(指內投式彩色影像投射電視機),並含有或預留電視調諧器(Tuner)位置,或螢幕對角線尺寸逾二十七吋之影像輸出裝置。
- (2)洗衣機:洗衣容量為乾衣六公斤以上十五公斤以下者。
- (3)電冰箱:使用交流電,容量八百公升以下,以壓縮式且兼具冷藏及冷凍功能或電動吸收式之冰箱、冰桶。
- (4)冷、暖氣機: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八○○○仟卡/小時(kcal/h)或九三○○瓦(W)以下之窗型、箱型或分離式冷、暖氣機。但不包括水冷式冷、暖氣機及機動車輛、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之冷、暖氣機。
- 新購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或冷、暖氣機時,販賣業者應提供同項目、數量、時間及同送達地址之廢四機回收(搬、載運)無償服務。但不包含為搬運、拆卸而動用大型機具、工程或危險施工等。請於交付廢四機時向業者索取回收聯單。消費者本人簽名確認已被口頭告知或知悉上述權益。
- 消費者若對於廢四機回收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「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-085-717」。